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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尚镇是兴安县食品安全示范乡之一,今年上半年,在抓好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食品经营户规范管理的基础上,针对高尚辖区农村食品市场管辖范围点多、面广、战线长的特点,实行了“一单一本一档一查”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,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 一、一单制,即实行“食品销售专用单”制度。 要求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批发部必须使用由工商部门监制的“食品销售专用单”,这种单据为两联制,原始单据给各农村代销点做进货台帐,另一联则由批发部做批发台帐,改变了农村食品经营点购销货单据使用混乱的局面,实现了食品购销单据的统一、规范。 二、一本制,即实行“食品安全监管台帐(原始凭证)制度。 免费为农村食品经营户发一本由工商部门统一制作的“食品安全监管台帐(原始凭证)”,要求批发部、各代销店把进货单(食品销售专用单)贴在指定位置,不仅解决了农村代销店食品进货台帐的问题,而且简化了登记台帐手续,方便了食品经营户建立登记台帐。 三、一档制,即实行“一户一档”制度。 建立食品经营户专用档案,把食品经营户综合信息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、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、兴安县食品经营户责任、食品经营者质量承诺制度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、高尚工商所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检查等内容归纳入档,专门管理。 四 、一查制,即实行“一户一查”制度。 在开展各项食品专项整治的基础上,为辖区每个的食品经营户建立固定巡查制度,制定了详细的巡查记录表,对经营者是否亮照经营、经营场所卫生状况、是否具备前置许可、台帐建立情况、食品进货渠道、是否使用专用销售发票、食品销售情况及整改措施等进行细致检查,并做好巡查记录。 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,高尚农村食品经营户均手续齐全,亮照经营,进销货台帐规范,各种食品来源清楚,去向明确,符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,全镇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实现了制度化、规范化管理。
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安县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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