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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记者梁剑通讯员杨启仁)灵川一农资公司胆子大,不合格的农资竟然还敢进行销售。近日,灵川县工商局对其作出处罚决定: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不合格的所有农资,并处罚款1.5万余元。
4月15日,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和灵川县工商局联合行动,对桂北一商贸城内的一家农资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。当执法人员来到该公司的仓库时,发现里面堆放有各种不同种类的农资,执法人员对仓库内的草甘膦水剂、多元素硼砂等6个农资品种进行了随机抽样。当天,将它们送往自治区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。
4月23日,经检验,该公司被抽检的农资中,草甘膦水剂和多元素硼砂两个品种的农资属不合格产品。执法人员得到此信息后,立即对该公司的150件草甘膦水剂和130袋多元素硼砂进行查封。据该公司负责人说,这些不合格农资全部是4月11日从湖南、辽宁两地的化工厂购进的,刚卖出几袋,就被工商部门查处了。
近日,灵川县工商局通过详细调查,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: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不合格的150件草甘膦水剂和130袋多元素硼砂,并处罚款1.5万余元。
灵川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,这段时间以来,他们开展了各项执法行动,严把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关,围绕重点区域、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清理整顿,突出抓好农药、种子、肥料、饲料四大类农资产品的有效监管,着力打击了无证照经营、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违法违章行为,共查处农资案件5起。
同时,该负责人还提醒广大农民朋友,在购买和使用农资产品时,一定要选择正规的经营单位,索取购物凭证并保存好,如果购买和使用农资后发现有质量问题,应及时向工商等执法部门投诉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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